七、严格控制活动聚会
坚持“非必须,不举办”的原则,取消机关企事业单位团拜会、年会和大型慰问、联欢等活动。严禁大办婚丧嫁娶,婚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请不办。不串门、少走动,不扎堆、不搞联欢、不搞游园。严格控制家庭聚会,尽量不举办或参加聚会聚餐活动。减少流动以及聚集,不举办大型活动,不参加文艺演出、体育比赛、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。
本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后续将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,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。
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1年1月19日